高邑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2017年全县“创城决战年 党员在 行动”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 作者:pmo20f685 | 发布时间: 2017-08-18 | 70680 次浏览 | 分享到:

面向社区居民发放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普及宣传材料,宣讲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重要意义,传播“创建成功全民受益 创建成果全民共享”理念,提高社区居民对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

2.对照检查问题。根据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测评标准要求,对照《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实地考察社区点位标准》(附件3),帮助社区对所辖小区进行逐项检查,查找存在问题与差距。

3.协助整改落实。结合查找出的问题,协助社区逐项整改,帮助社区营造公益广告宣传氛围,规范文化活动中心布置、档案资料整理,整治环境卫生,疏通安全通道、消防通道,完善物防、人防、技防管理等。

    四、活动要求

    一)领导带头。各单位要把主要负责同志参与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纳入活动安排和计划。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率先垂范,带头注册志愿者(注册工作另行安排),积极支持关注活动开展,主动参与党员志愿服务活动。

(二)健全机制。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活动的注册管理、活动安排、人员组织、信息报送、时长记录等工作。每次活动结束后三天内,按要求将活动、检查、整改情况记入《志愿服务活动记录表》(附件1),将电子版报送县文明办邮箱:gywmb151@163.com。

    (三)搞好对接。各社区、小区物业要主动配合支持各单位开展活动。各单位要按照文件要求,与社区、小区进行对接,了解情况,确定服务内容,做好计划和安排。

    (四)严格督导。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街道办组成督导组进社区、小区开展实地督导检查,并以督导通报的形式,将社区、小区存在的问题、直接责任单位、志愿服务分包单位一并通报。县文明办将党员志愿服务情况纳入各级文明单位(窗口、村镇、社区、学校)评选考核体系。

(五)宣传激励。在县级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大力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激发广大党员志愿者的参与热情。年底,县文明办将通报命名一批党员志愿服务先进单位和个人,总结推广一批典型经验。

今年是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决战之年,也是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总评之年,各部门要主动作为,积极融入创建热潮。县直各单位在主城区开展服务,各乡镇、开发区在单位驻地自行安排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