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2017年全县“创城决战年 党员在 行动”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 作者:pmo20f685 | 发布时间: 2017-08-18 | 70668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省、市、县委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任务,以构建共产党员志愿者为中坚的志愿服务体系,推动学雷锋常态化、志愿服务制度化为总要求,通过深入开展“创城决战年 党员在行动”志愿服务活动,引领广大党员干部带头弘扬志愿精神,带头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带头做最美高邑人,为建设“经济强县、秀美高邑”凝聚强大正能量。

    二、活动时间

    集中服务时间党员活动日即每月第一个星期五的下午4:00——6:00。

    分散服务时间:根据社区和各单位实际自行安排。

    2017年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于5月5日正式启动,11月30日结束。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社区志愿服务常态化活动

    1.“四化”,即净化、绿化、文化、规范化。巩固近年来志愿服务活动成果,继续帮助社区保持卫生净化,做好环境绿化,丰富群众文化,促进服务规范化。

    2.“四访”,即访社区空巢老人、访留守儿童、访困难职工、访残疾人家庭。了解其基本情况和志愿服务需求,开展党员认亲结对、长期帮扶、个性化服务活动,帮助特殊群体、困难家庭解决实际问题。

    3.“四进”,即法律、文体、科技、医疗卫生四进社区。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到社区开展各类专业志愿服务活动,满足群众多样化社会需求。带动社区居民发挥主体作用,帮助社区培育植根群众的志愿服务活动载体,把志愿服务活动做进社区、做进家庭。

    4. “一宣讲”,即组织广大党员志愿者开展文明宣讲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党员志愿者在社区,通过制作公益广告、发放宣传品、开办讲座等方式,在社区居民中大力宣传居民文明公约和行为规范,提升市民文明素养。

(二)开展文明创建宣传督导活动

    1.加强创城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