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关于推荐评选高邑县第七届道德模范的 通知
来源: | 作者:pmo20f685 | 发布时间: 2019-11-06 | 27527 次浏览 | 分享到:

高邑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关于推荐评选高邑县第七届道德模范的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重要指示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县进一步兴起学习道德模范、崇尚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的热潮,促进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根据省、市评选推荐道德模范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文明委决定开展高邑县第七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广泛发动群众深入挖掘身边的先进典型,推出一批群众认可度高、社会影响力大的道德标杆,深入开展学习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在全县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为建设新时代“经济强县、秀美高邑”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和有力道德支撑。

二、道德模范类别

高邑县第七届道德模范评选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五类。5类拟评选20名,每类道德模范4名左右。

三、评选推荐标准

()道德模范的基本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我县公民。

()道德模范的分类标准

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公益事业,贏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具有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为国家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事迹特别感人,群众广为颂扬。

()道德模范的届期要求

每个候选人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当选者不再参加以后各届县级道德模范评选。往届县级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可参加本届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