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甲辰同志在全县创建全国文明县城、 卫生县城动员推进会上的讲话
来源: | 作者:pmo20f685 | 发布时间: 2019-11-06 | 34210 次浏览 | 分享到:

会后,各责任单位和各分包单位,要根据7大测评项目和十大攻坚内容,第一时间开会研究,及时制定提升整改方案和长效管理机制,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人。

三、夯实五大保障,凝聚起创城的强大合力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县上下要牢固树立全县“一盘棋”思想,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县四大班子领导齐抓共管、创建办组织协调、责任单位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结合县领导分工,成立高邑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指挥部,负责对全县创建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组织部门从相关单位抽调得力人员,定期集中办公,全力开展全国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各责任单位要把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同志具体抓,确保上下贯通、协调联动。

(二)明确责任分工。要实施网格化管理,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坚持一把手负总责,明确一名副职专职负责创城工作;每一条测评标准,都要明确相应的责任处室和责任人员,确保实现网上有格、格上有点、点上有人、人上有责。要充分发挥工作主动性、创造性,不等、不拖、不靠,从严、从细、从优,高标准做好各项工作。

(三)建立奖惩机制。建立通报制度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专项工作组按照工作职责,对照测评体对各点位实施不间断的检查、督导,及时通报创建工作情况。将文明城市创建情况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完不成目标任务、工作严重滞后,影响全县创建大局的,对单位主要领导与相关责任人,启动问责机制。

(四)保障活动经费。根据《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把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活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增加。重点保障三个方面的经费:一是保障《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涉及的道路交通、社区建设、公益文化设施、便民服务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的经费;二是保障中央文明办、省、市文明办布置的重点工作和重大活动经费;三是保障日常创建工作及迎经费。同时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多方筹集资金,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切实解决基础设施建设和创建工作所需经费。

同志们,开弓没有回头箭。创建全国文明县城的目标已经明确,号角已经吹响。高邑作为石家庄市唯一的创建全国文明县城提名城市,创建成功与否,不仅关系到我县的荣誉,更关系到全市的荣誉。上下要立即行动起来,同心同德、群策群力,以务实的作风、绣花的功夫,切实把创建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