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高邑县2018年“创建全国文明县城 党团员在行动”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 作者:pmo20f685 | 发布时间: 2018-05-06 | 134166 次浏览 | 分享到:

    二、活动时间

    集中服务时间:党员活动日,即每月第一个星期五的下午,如遇法定假期,顺延至第二个周五。夏季16:00--18:00,冬季14:00--16:00。

    分散服务时间:根据社区和各单位实际自行安排。

    2018年党团员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于5月4日正式启动,12月7日为今年最后一次集中服务。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社区志愿服务常态化活动

    1.“四化”,即净化、绿化、文化、规范化。巩固近年来志愿服务活动成果,继续帮助社区保持卫生净化,做好环境绿化,丰富群众文化,促进服务规范化。

    2.“四访”,即访社区空巢老人、访留守儿童、访困难职工、访残疾人家庭。了解其基本情况和志愿服务需求,开展党团员认亲结对、长期帮扶、个性化服务活动,帮助特殊群体、困难家庭解决实际问题。

    3.“四进”,即法律、文体、科技、医疗卫生四进社区。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到社区开展各类专业志愿服务活动,满足群众多样化社会需求。带动社区居民发挥主体作用,帮助社区培育植根群众的志愿服务活动载体,把志愿服务活动做进社区、做进家庭。

    4. “一宣讲”,即组织广大党团员志愿者开展文明宣讲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党团员志愿者在社区,通过制作公益广告、发放宣传品、开办讲座等方式,在社区居民中大力宣传居民文明公约和行为规范,提升市民文明素养。

(二)开展文明县城创建活动

    1.加强创城宣传。面向社区居民发放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宣传材料,宣讲创建全国文明县城的重要意义,传播“创建成功全民受益 创建成果全民共享”理念,定期征求并向县文明办反馈社区居民对创建文明县城的意见和建议,提高社区居民对创建全国文明县城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

2.对照检查问题。根据创建全国文明县城测评标准要求,对照《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实地考察社区点位标准》(附件3),帮助社区对所辖小区进行逐项检查,查找存在问题与差距。